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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头盔,送安全”,小黄盔您领到了吗?

文明慈溪 2021-12-05


今天,慈溪交警在三北大街和新城大道路口开展“赠头盔,送安全”活动。

一起来看↓↓↓

市民凭借身份证,登记之后就可免费领取。

一位领到头盔的市民说:

以前对骑车要带头盔没什么意识,也不知道头盔的重要性。现在通过这个活动晓得了危险,以后出门一定会注意安全。


据悉今年三月,慈溪交警将开展摩托车、自动车不带安全头盔的集中整治。



赠头盔,送安全”活动


为进一步提高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安全防范意识,提高 “知危险、会避险”的自我保护技能,在全社会营造关注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慈溪交警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12•5国际志愿者日”和“110宣传日”为契机,全面开展“赠头盔,送安全”活动。

2018年11月29日,在附海举行的慈溪市纪念暨全民参与“平安慈溪”建设广场志愿服务活动中,交警大队长毛军杰、教导员徐振学与交管站工作人员一起为群众发放、佩戴安全头盔。现场,工作人员按照“一人一证一头盔”的原则,对领取头盔的市民进行身份登记、发号,按序进行免费发放,并开展面对面宣传,倡议市民领取头盔后切勿将其抛置脑后,出门驾驶电动自行车时记得戴好头盔,文明出行,保证出行安全。期间,多辆宣传车在附海主要路段进行巡游广播宣传,在志愿服务岗上展出“骑行戴头盔,出行保平安”宣传展板,分发交通安全宣传手册。 


2018年11月30日,交警大队在市府岗举行主题为“细节关乎生命、安全文明出行”的“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在现场设置交通安全咨询区、展板区,接受群众咨询,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并由交警大队教导员徐振学带领科室民警向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集中发放安全头盔。在按程序对领取头盔的市民进行登记、宣传后,还发放了“安全学习记录卡”,并登记造册,确保驾驶人有档可查,违法有迹可循,对电动自行车管理进行新尝试,并于每周五上午定点、定时、定量向市民免费发放头盔直至1月底


今年1月10日,是全国第33个“110宣传日”,交警大队在城区步行街金黄广场参与由市局组织举办的“警民牵手110,共创平安迎大庆”为主题的广场宣传活动。民警以“电动自行车戴头盔”为重点宣传内容,分发《给电动车车主的一封公开信》、《关爱生命,遵守交规》等宣传资料,并按照“一人一证一头盔”原则,向登记身份信息并录入系统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免费发放安全头盔及《电动自行车学习记录卡》,教育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出行佩戴好头盔,按规定车道行驶,不闯红灯、不酒驾,经路面多次查处发现未戴安全头盔或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按规定予以处罚后将参加路口交通安全实践,在潜移默化中提高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戴头盔意识,成为文明慈溪的代言人。


此外,太平洋保险公司、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周巷商会、龙山商会等商会、企业大力支持交管工作,积极加入公益活动,出资购买头盔,并免费发放给员工、市民,进一步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注电动车安全的良好氛围。截止目前,共80家企业参与,免费发放头盔近3万顶。下一步,交警大队将通过各种途径继续免费向市民发放安全头盔,树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头盔佩戴率,以此为契机,保障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出行安全。




源:市交警大队

摄影:黄江

编辑: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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